寫在【買賣過戶目錄總覽】前面-----曹顧問給售屋者(賣方)的貼心小叮嚀
隨著工商業社會的變遷,再加上現今人們對房地產觀念的改變,也許是工作異動;也許是家庭成員增多或減少;也許是經濟條件的變化;也許沒任何理由,就只是想換個生活機能較佳的社區或環境.....,現代人很少將房產視為不可出售變賣的祖產,一般社會大眾一生中難免會碰上一兩次售屋的問題。甚至有些人策略性的換屋,由較小(郊區)的房子逐漸換到較大(市區)的房子的過程中,要經過三四次換屋出售也不足為奇。但在一般售屋者會發現-------房地產買賣之社會資源常偏重於購屋者這一方。例如:傳統買賣中負責產權過戶與安全把關的代書(地政士)是由買方指定,買賣價金信託主要功能是保障買方已付價金之安全。到處充斥著「買屋寶典」、「聰明購屋術」....;鮮少有針對賣方提供完整詳細的資訊信息或教戰手冊等,就連仲介公司是收取買賣雙方服務費,且賣方比買方要多付很多仲介費(行情大約買方為總價的1%~2%;賣方約售價的4%),雖然買賣雙方都是公司的消費者,但賣方與仲介公司簽了委任銷售契約後,最常得到仲介人員的服務就是他們又來幫買方「議價」了,
似乎總是感覺只有出錢購屋的買方才是老大。....(未完待續)....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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